夜市與街頭市集
在街頭擺賣的露天市集:晚上的廟街和女人街、另外三個街頭市集、年宵市場,以及過往夜市活動,資料來自官方來源。
廟街和女人街都是街頭市集:在劃作擺賣用途的街道上,排列着一行行持牌小販攤檔。法例容許運輸署署長把街道劃作擺賣用途,並容許食環署宣布某處在每日指定時段為小販認可區。運輸署在這兩條街道禁止車輛通行至午夜十二時。 (電子版香港法例,Cap. 132;電子版香港法例,Cap. 132AI;運輸署資料,2026年7月6日)
公眾街市與熟食夜市 2
公開數據集沒有攤檔營業時間,因此 Harbour 不會列出。「禁止車輛通行」是指運輸署禁止車輛駛入該街道的時段(運輸署 2026年7月6日 的行人專用街道資料)。

Steven Wei · CC0 · Wikimedia Commons ↗ 
Sakaori · CC BY 3.0 · Wikimedia Commons ↗ 女人街
Ladies’ Market
- 路段
- 登打士街至亞皆老街
- 禁止車輛通行
- 16:00–24:00
- 公眾假期(包括星期日)
- 12:00–24:00
- 持牌攤位
- 421
持牌攤位:食環署 2026年9月30日 的牌照名單。持有牌照不代表攤檔正在營業。 各小販街道的牌照數目 →
街頭市集 3
食環署另外三個大型小販區。沒有公開來源稱之為夜市。

姒姓賢寧 · CC BY-SA 4.0 · Wikimedia Commons ↗ 
姒姓賢寧 · CC BY-SA 4.0 · Wikimedia Commons ↗ 
Hung Shing Chiamz RM30216 · CC BY-SA 4.0 · Wikimedia Commons ↗
季節性

Wikipedia user -Wpcpey · CC BY 4.0 · Wikimedia Commons ↗
過往活動 7
以下活動已經結束,連同日期保留作紀錄,並非活動資訊。
已結束
2015年8月逢星期日,深水埗喬江街曾舉辦試驗墟市。 (政府新聞公報,2016年6月15日)
已結束
2016年農曆新年期間,街坊組織在楓樹街遊樂場舉辦設有熟食攤位的墟市。 (政府新聞公報,2016年6月15日)
已結束
政府於2023年9月14日推出「香港夜繽紛」,由中秋節前後舉行至2024年初。超過80個商場表示會舉辦活動和戶外夜市,並延長營業時間。 (政府新聞公報,2023年9月14日)
已結束
發展局與非政府機構計劃在2023年九月底至十一月底每個週末,於灣仔、卑路乍灣和觀塘海濱舉辦夜市,免費入場,設收費零售、手作和食物攤位;場地不收租金,主辦機構亦不得向檔主收取租金。灣仔場地有超過40個熟食攤位;截至2023年10月31日,三個場地約有27萬人次到訪。 (政府新聞公報,2023年9月14日 [2];政府新聞公報,2023年10月1日;政府新聞公報,2023年11月8日)
已結束
房屋委員會轄下油塘大本型商場於2023年9月29日至2023年10月1日舉辦夜市,設有超過10個攤位。 (政府新聞公報,2023年9月22日)
已結束
為期六個月的廟街推廣活動於2023年12月15日展開。活動由香港旅遊發展局為「香港夜繽紛」舉辦,設有「食聚廟街」小食攤位、「藝綴廟街」街道裝飾燈飾和發光藝術裝置。 (政府新聞公報,2023年12月16日;政府新聞公報,2024年1月24日 [2])
已結束
民政事務總署與各區區議會由2024年一月下旬起舉辦「18區日夜都繽紛」。截至2024年三月初,其中8項活動設有墟市,每個約有20至120個攤位,以乾貨為主,亦有部分熟食;食環署已簽發111個臨時食物製造廠牌照,讓攤位可即場烹調。觀塘的墟市在23天內錄得80萬人次;黃大仙和元朗的墟市各舉行三天,分別錄得11.4萬和12萬人次。 (政府新聞公報,2024年3月13日;政府新聞公報,2024年12月11日)
街頭擺賣如何規管
《小販規例》(第132AI章)於1972年11月3日生效,1999年前名為《小販(市政局)附例》。規例界定固定攤位、小販市場和小販認可區,並容許食環署署長宣布某處在每日指定時段為小販認可區。 (電子版香港法例,Cap. 132AI)
自1972年起,政府一般不再簽發新的小販牌照,並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把街頭小販遷入街市大樓或小販市場;食環署自2000年成立以來一直沿用這項政策。由2010年5月21日起簽發的牌照不可繼承或轉讓。 (政府新聞公報,2017年3月22日)
熟食小販牌照分為三類:俗稱「大牌檔」的街頭熟食檔、熟食小販市場內的攤位,以及公共屋邨內的熟食亭。截至2016年底,這類牌照共有161個。 (政府新聞公報,2017年3月22日)
政府在2008年至2009年進行檢討後,為空置攤位重新簽發逾200個固定攤位小販牌照。 (政府新聞公報,2017年3月22日)
2013年6月3日至2018年6月2日期間,涉資2.3億港元的小販援助計劃涵蓋43個固定攤位小販區的4,330名持牌小販:854人交回牌照、422人遷置,3,002人按耐火設計原址重建攤檔。 (政府新聞公報,2018年10月31日)
政府在2016年表示,對設立露天墟市(包括夜市)持開放態度,並傾向以地區主導方式推行;若食物安全、衞生和通道得到保障,並找到合適場地及獲地區支持,政府會提供協助。 (政府新聞公報,2016年6月15日)
在短期公眾活動中加熱及售賣預先煮熟食物的臨時攤位,須向食環署申領臨時食物製造廠牌照。若墟市已持有所需牌照和許可證,場內攤位毋須領取小販牌照。 (政府新聞公報,2016年6月15日;政府新聞公報,2024年1月24日)
食環署在2019年和2022年推出540個空置固定小販攤位,並簽發523個新的固定攤位牌照。食環署於2026年9月23日公布第三輪推出321個空置攤位,接受申請日期為2026年10月6日至2026年10月26日;大部分新牌照有效期七年,不可續期。 (政府新聞公報,2024年12月4日;政府新聞公報,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