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可以和不可以帶入香港的物品
本指南說明哪些物品可以帶入香港或在香港持有,包括酒類、煙草、電子煙、藥物、CBD、現金、食物、寵物及其他受限制物品。資料於2026年10月25日對照官方網頁核實;凡官方網頁互相矛盾或沒有說明之處,我們都坦白註明。
資料核查日期 ·
我可以帶多少酒類和煙草入境香港?#
香港海關表示,每名年滿18歲的入境旅客,可免稅攜帶供自用的酒類和煙草入境:酒精濃度(按體積計)超過30%的酒類1公升,另加下列其中一種煙草:香煙19支,或雪茄1支或25克,或其他製成煙草25克。煙草項目是三選一,不是合計。這些數量由2010年8月1日起適用。
香港身份證持有人必須離開香港24小時或以上。跨境司機和攜帶貨物作貿易用途的人士不獲寬免。該網頁沒有說明酒精濃度在30%或以下的酒類如何處理。
我可以攜帶電子煙、加熱煙或草本煙入境嗎?#
不可以。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TACO)表示,任何人都不得進口這些產品,包括抵港旅客,不論數量多少,即使供個人使用也不例外。範圍涵蓋電子煙、加熱煙、草本煙、加熱煙支和電子煙油。在網上購買並郵寄到香港的包裹,視為買家進口。海外醫生或藥劑師為協助戒煙而給予的電子煙產品,也不獲豁免。
在機場過境、不經入境檢查的旅客獲豁免。控煙酒辦公室列明進口的刑罰為:循簡易程序定罪,罰款HK$500,000及監禁2年;循公訴程序定罪,罰款HK$2,000,000及監禁7年。
我可以把自己的藥物帶入香港嗎?#
藥物辦公室表示,入境人士的個人行李內、由本人攜帶、數量合理供個人使用的藥物,可獲豁免進口許可證。含有危險藥物的藥物屬例外,須事先獲批(見下一答)。
衞生署不會向公眾發出進口許可證,供以郵寄或旅客本人行李以外的任何方式寄送的個人藥物。如停留時間較長,藥物辦公室建議查核你的藥物是否已在香港註冊,並向本地醫生或藥劑師查詢同一藥物或替代藥物。
攜帶含危險藥物的藥物入境,需要批准嗎?#
需要。藥物辦公室表示,任何訪客(包括過境訪客),如要攜帶含有《危險藥物條例》(第134章)所界定危險藥物的藥物入境供個人使用,必須先取得藥物辦公室的書面批准。其中文網頁補充,批准必須在訪港前取得。
收齊所有所需文件後,一般需10個工作天處理。批准查詢可致電藥物辦公室2572 2068,或電郵至 pharmgeneral@dh.gov.hk。我們開啟的官方網頁都沒有提供申請表格、費用、批准的有效期,也沒有說明未取得批准便抵港的旅客會怎樣。
醫生信須寫明什麼?我該攜帶什麼?#
藥物辦公室表示,支持申請的醫生信必須載明:醫生的全名和醫生註冊編號;診所名稱和地址;簽發日期;病人的全名和住址;每種受管制藥物的名稱、劑型、劑量及總數量;以及醫生的親筆簽名正本。
藥物辦公室連結了一份信函樣本(PDF),但沒有說明必須使用。它表示,旅客入境及停留期間,應同時攜帶醫生信和衞生署的書面批准。醫生信用於支持申請;批准則是另一份文件。
哪些藥物受到管制?#
藥物辦公室按管制類別舉例。布洛芬(ibuprofen)是第1部毒藥,須在藥劑師監督下出售。氨氯地平(amlodipine)和二甲雙胍(metformin)是只可憑處方購買的毒藥。阿莫西林(amoxycillin)是抗生素。地西泮(diazepam)和芬特明(phentermine)是危險藥物。抗生素和危險藥物同樣只可憑處方購買。危險藥物清單會更改:依託咪酯(etomidate)和卡立普多(carisoprodol)的所有類似物,由2025年7月18日起加入。
海關列出最高的管有刑罰:第1部毒藥,罰款HK$100,000及監禁2年;抗生素,罰款HK$30,000及監禁12個月;危險藥物,循簡易程序定罪,罰款HK$100,000及監禁3年。
我可以攜帶中藥入境香港嗎?#
海關表示,進口中成藥和第60A章所列的36種中藥材,須向衞生署申請進口許可證。如在隨身個人行李內,數量合理供個人使用,可獲豁免此規定。中醫藥規管辦公室的網頁沒有重複該項豁免。它確認了許可證管制,以及無牌進口的刑罰為罰款HK$500,000及監禁2年。
它把這36種描述為附表1的31種藥材,加上附表2的5種,例如經炮製的Radix Aconiti。其查詢熱線是2319 5119。
我可以攜帶CBD產品入境香港嗎?#
不可以。禁毒處表示,大麻二酚(CBD)自2023年2月1日起屬《危險藥物條例》下的危險藥物。政府2023年1月31日的新聞稿表示,旅客不得從海外攜帶CBD及其產品進入香港。海關表示,這包括食品或飲品,並提醒公眾查看標籤上有否CBD或THC字樣。
我們開啟的官方網頁都沒有給出低於多少THC或CBD含量的產品便獲准許,也沒有把化妝品、油、軟糖或工業大麻(hemp)產品列為獲准許。販運(包括進口)最高可判終身監禁及罰款HK$5百萬;管有則最高監禁7年及罰款HK$1百萬。
在公眾地方持有電子煙產品是違法嗎?#
是,自2026年4月30日起。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TACO)表示,在公眾地方管有「指明」產品屬違法:煙彈、電子煙油、加熱煙支和草本煙,不包括裝置本身。非商業用途下,最多5個煙彈單位或5毫升、100支加熱煙支或100支草本煙,可處HK$3,000定額罰款。超出此數量或屬商業用途的,會被檢控,最高罰款HK$50,000及監禁6個月。
衞生署2026年4月29日的新聞稿稱「任何人」,沒有列出對訪客的豁免。衞生署2026年4月30日的聲明則表示,不對旅客施加額外限制。
電子煙進口禁令是何時開始的?#
官方網頁的說法不一。衞生署2026年4月29日的新聞稿和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TACO)的常見問題表示,進口、銷售和商業管有的禁令自2022年4月30日起適用。控煙酒辦公室有關另類吸煙產品的網頁則表示,根據《2023年進出口(修訂)條例》,禁止進口。
海關2023年1月6日的新聞稿,根據《2021年吸煙(公眾衞生)(修訂)條例》,列出進口和商業罪行的最高刑罰為罰款HK$50,000及監禁6個月。我們開啟的網頁都沒有說明現行進口罪行及其較高刑罰何時開始。
來源與數據4
- Department of Health, Tobacco and Alcohol Control Office: Ban on Alternative Smoking Products
- Department of Health, Tobacco and Alcohol Control Office: Tobacco Control Legislation FAQ
- Hong Kong Government: Release on alternative smoking products, 29 April 2026
- Hong Kong Government: Customs release, 6 January 2023
我可以攜帶咀嚼煙草或鼻煙入境嗎?#
海關表示,根據《無煙煙草製品(禁止)規例》(第132BW章),禁止進口無煙煙草製品,而且不適用任何免稅寬免。食物環境衞生署2024年7月12日的新聞稿把該產品界定為擬經口服用的煙草,包括咀嚼煙草和濕鼻煙,但不包括經吸入使用的乾鼻煙。最高罰款HK$50,000及監禁6個月。
我們開啟的官方網頁都沒有說明少量個人攜帶是否算進口,也沒有給出准許的數量。
我可以帶多少現金入境或出境?#
海關訂明的是申報責任,而不是限額。價值超過HK$120,000(或等值外幣)的現金和不記名可轉讓票據(紙幣、硬幣、旅行支票及類似票據),在抵達指定管制站時,必須經紅線通道申報。在其他地方抵港或離開香港時,海關人員要求時,你必須披露,並申報大額款項。成年人須為其所知攜帶大額款項的16歲以下同行人士申報。不經入境檢查的機場過境旅客獲豁免。
首次違規在某些情況下可繳付HK$2,000了結。其他個案會被檢控,最高罰款HK$500,000及監禁2年。
還有哪些物品必須申報或避免攜帶過境?#
海關表示,合理數量供自用的水果、蔬菜和全熟的肉類或海鮮,一般不受管制。新鮮肉類、家禽、蛋和牛奶受進口管制,米須領牌,除非行李中的米供自用或作禮物,且不超過15公斤。
須申報的物品要走紅線通道;海關表示,走綠線通道即表示申報沒有攜帶任何須申報物品。刑罰視乎各項物品所依據的法例。未有申報超出寬免數量的酒類或煙草屬違法:可了結的個案為HK$5,000(自2025年9月19日起),如被檢控,煙草最高可處罰款HK$2,000,000及監禁7年。
攜帶嬰兒配方奶粉入境香港有限制嗎?#
我們找不到任何官方網頁訂明攜帶配方奶粉入境香港的限額或牌照規定。海關把配方奶粉列為常見的受管制物品,但其「受管制進口」網頁沒有配方奶粉一節。
海關訂明的限額是針對離開香港。自2013年3月1日起,禁止無牌出口供36個月以下兒童食用的配方奶粉。年滿16歲、在過去24小時內沒有離開過香港的人士,可在隨身行李中攜帶淨重最多1.8公斤。如在過去24小時內曾離開,則適用不同規定。違例者可被罰款HK$500,000及監禁2年。
我可以攜帶寵物或動物產品入境香港嗎?#
沒有事先許可不可以。漁農自然護理署表示,沒有特別許可證,不得把狗和貓帶入香港,亦不得轉運或過境;雀鳥和其他寵物同樣需要。狗和貓須以載列於艙單的貨物形式運送,不可作為行李。《危險狗隻規例》所列的鬥犬及其混種不得進口。
海關表示,根據《狂犬病條例》,沒有漁農自然護理署的許可證,任何人不得進口動物、屍體或動物產品;漁農自然護理署不管制皮張或羽毛,除非來自狗、貓或瀕危物種。瀕危動植物,不論生死,連同其部分或衍生物,須根據第586章向漁農自然護理署申領牌照。
哪些刀具和自衛用品被禁止?#
警方表示,居民、訪客和過境旅客在手提或託運行李中攜帶《武器條例》(第217章)所指的禁用武器,均屬違法。例子有重力刀、指節銅套、鋼棍,以及刀鋒藉彈簧或其他機械或電動裝置彈出的任何刀。
根據第238章須有警方牌照的武器,包括電擊槍、催淚氣體、載有有害液體、氣體或粉末的噴霧罐(例如驅狗噴霧),以及拉力超過6公斤的弩。無牌管有,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罰款HK$100,000及監禁14年。我們開啟的警方網頁都沒有說明可攜帶哪些普通刀具。
我可以在香港駕駛電動滑板車嗎?#
運輸署表示,在行車道、行人路或單車徑上使用電動代步工具(電動滑板車、電動單輪車、電動平衡車、電動滑板、電動單車),可能違反《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而且目前任何使用都可能屬違法。政府2024年6月5日給立法會的答覆表示,不予登記或發牌是長期政策,因此在道路上(包括行人路)使用,會被視為駕駛無牌機動車輛。
該網頁談的是使用,而不是把裝置帶入香港。它還警告電池有火災風險。
有哪些事項我們未能確認?#
我們開啟的官方網頁都沒有說明:是否可攜帶錫克教佩刀(kirpan)或其他宗教用刀;專注力不足/過度活躍症(ADHD)的指名藥物,或佐匹克隆(zopiclone)等安眠藥是否屬危險藥物;CBD能否憑醫生證明或在過境時攜帶入境;被禁電子煙的品牌名稱;電子煙所指的「公眾地方」包括哪些;或哪些普通刀具獲准攜帶。建議中的電動滑板車規則是否已成為法例,同樣未能確認。
只部分確認:衞生署2026年4月20日的新聞稿把氯硝西泮(clonazepam)稱為危險藥物,把唑吡坦(zolpidem)稱為第1部毒藥,但談的是本地銷售,不涉及旅客。藥物辦公室提供2572 2068作批准查詢之用。